業(yè)績面臨巨虧,卻反而預披露高送轉預案,掩護主要股東大幅減持……2015年初發(fā)生在海潤光伏的一系列“異象”終于在近日被監(jiān)管揭開內情。2月20日,證監(jiān)會披露的兩則市場禁入決定書揭露:海潤光伏前任董事長、董事、財務總監(jiān)等高層將2014年度巨虧的消息向當時的第一、二大股東泄密,并建議其發(fā)布與公司基本面不符的高送轉預案,助力一眾股東及高管快速減持避損,展開內幕交易。隨著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結果的出爐,曾先后擔任海潤光伏董事長的任向東、楊懷進等高管均遭市場禁入。其中,任向東遭市場禁入十年。
經證監(jiān)會調查,海潤光伏2013年度發(fā)生虧損,為避免連續(xù)兩年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2014年初制定了實現盈利的經營目標。但隨著2014年下半年相關能源政策的出臺,光伏電站收入確認政策發(fā)生調整,對公司盈利模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2014年11月底、12月初,楊懷進(時任公司董事長、現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宜可(時任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jiān)、股東)、張永欣(時任公司副總裁、股東)等公司高管就2014年業(yè)績問題進行溝通并達成共識:在公司2014年度無法實現盈利的情況下,在財務允許范圍內多確認虧損,盡量把能確認的損失和減值都放在當年。后經對當年利潤進行測算,至2014年12月22日,測算虧損4.69億元,最終至2015年1月28日,測算結果為虧損7.99億元。
證監(jiān)會調查后認為,海潤光伏2014年度業(yè)績預虧的內幕信息形成日不晚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31日公開。楊懷進、周宜可、張永欣全程經歷內幕信息的形成過程,是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于2014年12月22日。
一個重要的細節(jié)是,作為海潤光伏當時的董事長,楊懷進將2014年度業(yè)績預虧的信息與公司當時前兩大股東溝通,在前兩大股東利用內幕信息減持之前,向其建議發(fā)布與海潤光伏基本面不符的高送轉預案預披露公告。
記者回溯公告發(fā)現,海潤光伏正式披露業(yè)績預虧公告的時間是2015年1月31日,而在此之前,即1月22日,公司前三大股東江蘇紫金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紫金電子”)、江陰市九潤管業(yè)有限公司(簡稱“九潤管業(yè)”)、YANG HUAIJIN(楊懷進)向公司提議,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一度推動公司股價上漲。此后,上述三大股東相繼減持海潤光伏股票。
事實上,彼時海潤光伏的異常情況已引起監(jiān)管部門關注。就在公司發(fā)布業(yè)績巨虧公告的同一天,上交所監(jiān)管關注隨之而至,目標直指公司前三大股東減持及高送轉提議,及其是否已知悉公司2014年業(yè)績有關情況。盡管當時上述股東均予以否認,但調查結果卻將上述高管、股東相互泄密、配合“避險”的動作逐一曝光。
經查,2014年12月31日,“楊懷進”賬戶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海潤光伏”250萬股,減持金額1667.50萬元。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計算,楊懷進沒有避損成功,故沒有違法所得。在此期間,“周宜可”、“張永欣”賬戶分別減持“海潤光伏”54萬股、78.4萬股,減持金額為395.61萬元、562.91萬元。經上交所計算,周宜可、張永欣也沒有避損成功。不過,根據上述高管違法事實及情節(jié),證監(jiān)會對楊懷進采取五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周宜可、張永欣采取三年市場禁入措施。
任向東實際控制的九潤管業(yè)當時是公司第二大股東,且任向東曾擔任公司董事長之職,直到2014年10月辭去這一職務,九潤管業(yè)亦開始大幅減持。
經查,任向東在2014年年底從楊懷進處獲悉,海潤光伏當年的虧損基本已成定局,故被確認為上述內幕信息知情人。九潤管業(yè)實際控制并利用“九潤管業(yè)”、“程某”兩個賬戶從事內幕交易,其中,程某系任向東父親的司機。九潤管業(yè)在知悉內幕信息后、內幕信息公開前,通過“九潤管業(yè)”及“程某”賬戶減持“海潤光伏”1.57億股,減持過程中還利用“程某”賬戶進行“過橋”減持,最終實際減持金額共計13.13億元,避損6194.07萬元。
因此,任向東被證監(jiān)會采取了十年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其不得從事證券業(yè)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經證監(jiān)會調查,海潤光伏2013年度發(fā)生虧損,為避免連續(xù)兩年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2014年初制定了實現盈利的經營目標。但隨著2014年下半年相關能源政策的出臺,光伏電站收入確認政策發(fā)生調整,對公司盈利模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2014年11月底、12月初,楊懷進(時任公司董事長、現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宜可(時任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jiān)、股東)、張永欣(時任公司副總裁、股東)等公司高管就2014年業(yè)績問題進行溝通并達成共識:在公司2014年度無法實現盈利的情況下,在財務允許范圍內多確認虧損,盡量把能確認的損失和減值都放在當年。后經對當年利潤進行測算,至2014年12月22日,測算虧損4.69億元,最終至2015年1月28日,測算結果為虧損7.99億元。
證監(jiān)會調查后認為,海潤光伏2014年度業(yè)績預虧的內幕信息形成日不晚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31日公開。楊懷進、周宜可、張永欣全程經歷內幕信息的形成過程,是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于2014年12月22日。
一個重要的細節(jié)是,作為海潤光伏當時的董事長,楊懷進將2014年度業(yè)績預虧的信息與公司當時前兩大股東溝通,在前兩大股東利用內幕信息減持之前,向其建議發(fā)布與海潤光伏基本面不符的高送轉預案預披露公告。
記者回溯公告發(fā)現,海潤光伏正式披露業(yè)績預虧公告的時間是2015年1月31日,而在此之前,即1月22日,公司前三大股東江蘇紫金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紫金電子”)、江陰市九潤管業(yè)有限公司(簡稱“九潤管業(yè)”)、YANG HUAIJIN(楊懷進)向公司提議,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一度推動公司股價上漲。此后,上述三大股東相繼減持海潤光伏股票。
事實上,彼時海潤光伏的異常情況已引起監(jiān)管部門關注。就在公司發(fā)布業(yè)績巨虧公告的同一天,上交所監(jiān)管關注隨之而至,目標直指公司前三大股東減持及高送轉提議,及其是否已知悉公司2014年業(yè)績有關情況。盡管當時上述股東均予以否認,但調查結果卻將上述高管、股東相互泄密、配合“避險”的動作逐一曝光。
經查,2014年12月31日,“楊懷進”賬戶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海潤光伏”250萬股,減持金額1667.50萬元。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計算,楊懷進沒有避損成功,故沒有違法所得。在此期間,“周宜可”、“張永欣”賬戶分別減持“海潤光伏”54萬股、78.4萬股,減持金額為395.61萬元、562.91萬元。經上交所計算,周宜可、張永欣也沒有避損成功。不過,根據上述高管違法事實及情節(jié),證監(jiān)會對楊懷進采取五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周宜可、張永欣采取三年市場禁入措施。
任向東實際控制的九潤管業(yè)當時是公司第二大股東,且任向東曾擔任公司董事長之職,直到2014年10月辭去這一職務,九潤管業(yè)亦開始大幅減持。
經查,任向東在2014年年底從楊懷進處獲悉,海潤光伏當年的虧損基本已成定局,故被確認為上述內幕信息知情人。九潤管業(yè)實際控制并利用“九潤管業(yè)”、“程某”兩個賬戶從事內幕交易,其中,程某系任向東父親的司機。九潤管業(yè)在知悉內幕信息后、內幕信息公開前,通過“九潤管業(yè)”及“程某”賬戶減持“海潤光伏”1.57億股,減持過程中還利用“程某”賬戶進行“過橋”減持,最終實際減持金額共計13.13億元,避損6194.07萬元。
因此,任向東被證監(jiān)會采取了十年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其不得從事證券業(yè)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