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結果還沒出來,同屬北美的加拿大也開始將火力瞄準了中國企業(yè)。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宣布,正式啟動對來自中國的晶硅光伏組件和層壓件產品“反補貼、反傾銷”調查。
據(jù)《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受加拿大影響最大的四家國際光伏企業(yè)分別是晶科能源、晶澳太陽能、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盡管加拿大并不是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的重鎮(zhèn),但多位行業(yè)人士判斷,這可能會影響其他國家跟進,如限制中國企業(yè)在海外的出口等。
多家加企業(yè)提出“雙反”申請
提起“雙反”調查的企業(yè),是加拿大的光伏生產商Eclipsall Energy Corporation, Heliene Inc., Silfab Ontario Inc. 和 Solgate Inc.(下稱“申請人”),他們在今年10月1日代表加拿大光伏組件和層壓件生產商,向CBSA申請要求對來自中國的這兩類產品啟動“雙反”調查。被調查產品是:原產于或出口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和層壓件,包括其他共同運輸或包裝的層壓件;由非晶硅、碲化鎘或銅銦鎵硒制造的薄膜晶體硅產品。
申請人指控的反補貼調查期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被調查的補貼項目內容包括:特殊經濟區(qū)優(yōu)惠性補貼項目、貸款類項目、撥款類項目、所得稅項目、原材料和機器設備的關稅增值稅減免項目、政府低于公平市場價格提供貨物或服務項目(包括多晶硅、鋁型材、電、太陽能玻璃等)、土地使用費減免、高于公平市場的價格向國有企業(yè)銷售貨物等。
申請人要求對華光伏產品“雙反”的理由是,因中國的補貼和傾銷,導致加拿大企業(yè)損失和失去市場份額,減少就業(yè)、破產或倒閉。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將在2015年2月3日前核實上述情況,于2015年3月5日進行初裁。
其他國家效仿?
記者掌握的數(shù)份材料顯示,加拿大并不是中國出口光伏組件的主要企業(yè),但是不排除它的“雙反”調查,致使其他國家效仿,或者限制中國企業(yè)的出口。
從國別來看,日本、美國、歐洲名列中國公司對外出口的前三大區(qū)域,今年前三季度及10月出口上述地區(qū)光伏產品6G瓦、3.136G瓦和2.7322G瓦, 其次是泰國、南非、澳大利亞、非洲、拉美以及土耳其為出口主要區(qū)域,加拿大緊隨其后。中國公司對加拿大的出口量在前10月為57.4兆瓦。在并不大的出口量中,晶科能源、晶澳太陽能、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占比為51.5%、5.4%、6.9%和3.5%,其他公司則有32.6%的比例。
一位行業(yè)分析師告訴本報,雖然中國企業(yè)對加拿大地區(qū)的光伏出口量并不是最大的,但加拿大和美國等進行的“雙反”行為,會直接影響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光伏出口政策,有可能會對中國進行較大的限制措施。“不排除日本、泰國和南非等國家效仿,這些國家一旦出臺較多的或者特殊的出口限制措施,中國企業(yè)有可能會猝不及防。”
就在今年10月,日本的沖繩電力、北海道電力和四國電力、東北電力、九州電力等當?shù)毓痉謩e宣布暫停新的并網(wǎng)項目審批。之所以有如此舉動,緣于部分區(qū)域未來的并網(wǎng)總量可能會超過實際的光伏電力需求量。目前,某光伏上市公司在日本的總儲備項目達到了405兆瓦,約150兆瓦已獲得了并網(wǎng)許可。而這次多個電力公司停止審批并網(wǎng)項目后,也影響了該企業(yè)在日本東北電力所屬的三個、總計135兆瓦新光伏項目開發(fā)進程。
此外,美國對華光伏“雙反”調查的仲裁結果將在12月11日對外公布。今年1月,中國商務部實施了對美的進口多晶硅征收53.3%至57%反傾銷稅措施,又在8月14日暫停了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yè)務申請受理,似乎是對美國“雙反”的應對策略。但是,對于日本市場的光伏政策變數(shù)如今還難以預測, 一旦日本地區(qū)全面進行制裁,不少中國企業(yè)將無計可施。而只有昱輝陽光這樣有全球代工布局的企業(yè),或許會通過調貨的方式,繼續(xù)保持日本市場的份額。新華社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