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然能源財團(東京都港區(qū))2014年8月19日公布了題為“固定價格收購制度實行2年的成果和自然能源政策的課題”的討論稿。討論稿分析道:“2013年度日本因光伏發(fā)電投資創(chuàng)造了28.1萬個就業(yè)崗位”、“家庭光伏發(fā)電的發(fā)電單價到2016年有可能低于家用電價”等。
該討論稿評價指出,由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日本開始了可再生能源的全面導入。可再生能源在發(fā)電量中所占的比例,2014年4~5月除去水力也超過了4%,已具有了可承擔起部分供電任務的影響力。
基于FIT的收購費用2013年度達到5792億日元,“以后還會專門討論這個費用問題,同時我們應該看到這項制度帶來了社會和經濟方面的益處”,2013年度因導入可再生能源,火力燃料費削減了2325億~3257億日元,CO2減排738萬~1234萬噸,還創(chuàng)造了28.1萬個就業(yè)崗位。
另外,2013年度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的初期引進費用,10kW~50kW以下的住宅用系統(tǒng)為平均每kW接近40萬日元,1MW以上的為平均1kW約30萬日元,與2010年度可比較的住宅用降低了30%以上。關于家住宅用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討論稿指出如果繼續(xù)保持這種下降趨勢,到2016年有可能低于平均家用電價。
作為今后的課題,討論稿指出,光伏設備認證項目已達到6304萬kW(截止到2014年3月底),“因基于過去收購價格的認證項目長期大量積壓,擔心實際費用降低會影響附加稅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