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9日報導,美國財政部與能源部9日揭露企業(yè)申請可再生能源計劃發(fā)展基金的指導方針,該基金額度約達30億美元,預估可立即提供可扣抵稅額給5千個左右的生質(zhì)、太陽能、風力等生產(chǎn)設施。報導指出,未來三年間這筆基金將有助于達成可再生能源產(chǎn)量倍增的目標,也使得企業(yè)在民間信貸市場仍緊縮的狀況下更易取得資金。
報導中還提到,每個計劃預計可獲得60萬美元的資助。此外,不論興建開始時間為何,只要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間開始投產(chǎn)的可再生能源設備皆可提出申請;而在上述期間才開始興建者,則在2010年到申請截止日前投產(chǎn)者也可適用。以太陽能為例,申請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日。
上述基金是由美國復蘇與再投資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所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