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積水化學工業(yè)公司針對入住其建造的積水HEIM品牌住宅的用戶,實施了2012年“太陽能發(fā)電住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通過采用太陽能發(fā)電,年電費為零的住宅達到75%,繼續(xù)維持較高水平。由于剩余電力的收購單價下降,較上年的80%減少了5個百分點,但仍高于兩年前的73%。
上述調查每年實施,此次在2013年1月,以2011年1月~12月入住配備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的全電化積水Heim住宅的用戶為對象,詢問了2012年1月~12月的電費及發(fā)電量等問題。有效答卷為957份。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的平均裝機容量為4.78千瓦,高于上年的4.64千瓦,年發(fā)電量為5366千瓦時。共消費了1570千瓦時,其余的約71%作為剩余電力出售。
日本于2012年7月開始實行的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規(guī)定,太陽能發(fā)電售電價格為每千瓦時42日元,較以往的48日元有所下降,因此零電費住宅比上年減少,占整體的75%。以48日元單價售電的零電費住宅與上年基本相同,為78%,以42日元單價售電的住宅為70%。從裝機容量來看,5.5千瓦以上的住宅超過90%,4.5~5.5千瓦的為80%,3.5~4.5千瓦的為70%,不到3.5千瓦的為46%。
從年電費的平均收支來看,相對于11.8萬日元的購電金額,以48日元單價售電的住宅的剩余電力出售額為18.2萬日元,全年盈余6.4萬日元,以42日元單價售電的住宅的剩余電力出售額為15.9萬日元,全年盈余4.1萬日元。通過與各種節(jié)能設備配套使用,剩余電力的售電量超過購電量的住宅也占到6.5%,高于上年的2.0%。這些住宅主要分布在靜岡縣、兵庫縣等光照量豐富的溫暖地區(qū)。
上述調查每年實施,此次在2013年1月,以2011年1月~12月入住配備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的全電化積水Heim住宅的用戶為對象,詢問了2012年1月~12月的電費及發(fā)電量等問題。有效答卷為957份。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的平均裝機容量為4.78千瓦,高于上年的4.64千瓦,年發(fā)電量為5366千瓦時。共消費了1570千瓦時,其余的約71%作為剩余電力出售。
日本于2012年7月開始實行的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規(guī)定,太陽能發(fā)電售電價格為每千瓦時42日元,較以往的48日元有所下降,因此零電費住宅比上年減少,占整體的75%。以48日元單價售電的零電費住宅與上年基本相同,為78%,以42日元單價售電的住宅為70%。從裝機容量來看,5.5千瓦以上的住宅超過90%,4.5~5.5千瓦的為80%,3.5~4.5千瓦的為70%,不到3.5千瓦的為46%。
從年電費的平均收支來看,相對于11.8萬日元的購電金額,以48日元單價售電的住宅的剩余電力出售額為18.2萬日元,全年盈余6.4萬日元,以42日元單價售電的住宅的剩余電力出售額為15.9萬日元,全年盈余4.1萬日元。通過與各種節(jié)能設備配套使用,剩余電力的售電量超過購電量的住宅也占到6.5%,高于上年的2.0%。這些住宅主要分布在靜岡縣、兵庫縣等光照量豐富的溫暖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