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中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利科技”)第二屆董事會2012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中利騰暉為其子公司提供擔保及反擔保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中利騰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騰暉)為滿足中利騰暉各子公司海外銷售及光伏電站建設需要,為其項目原材料采購提供信用擔保,并為其海外項目信用保險提供反擔保。中利騰暉申請為其子公司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擔保及保險反擔保。
中利騰暉電力擬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條款下,申請為其各子公司提供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采購擔保及保險反擔保。擔保方式為信用擔保。期限為一年。
中利騰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騰暉)為滿足中利騰暉各子公司海外銷售及光伏電站建設需要,為其項目原材料采購提供信用擔保,并為其海外項目信用保險提供反擔保。中利騰暉申請為其子公司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擔保及保險反擔保。
中利騰暉電力擬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條款下,申請為其各子公司提供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采購擔保及保險反擔保。擔保方式為信用擔保。期限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