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于2007年8月底調(diào)整了201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將歐盟27國的可再生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的比例從原定的21%調(diào)整為19%。
此前,歐盟27國已于2007年3月同意到2020年使二氧化碳排放比1990年減少20%。歐盟也保證到2010年能源的12.5%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達到20%。此外,歐盟成員國也將使可再生能源發(fā)電所占份額到2010年達21%。
這個目標受到了一些國家的質(zhì)疑。英國媒體披露,英國政府官員認為無法實現(xiàn)歐盟確定的目標,他們認為歐盟的目標缺乏可行性,因為目標太脫離實際,他們在報告中建議政府部長們游說法國、德國、波蘭和意大利等歐盟成員國,使這些國家同意彈性執(zhí)行所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