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又一聲驚雷!繼廣東省之后,國內(nèi)海上風電的排頭兵福建省也推出了《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本號在“研究學習”過廣東省的競爭配置辦法之后,再來看福建這換湯不換藥的辦法,也就很淡定了。也不知道事先是否都商量好了,作為國內(nèi)海岸線最長和風資源最好的兩位海上風電“排頭兵“,都把“八毛三”貫徹到底,看來中國海上風電“競標”方案的基調(diào)已定!
這次小編一反常態(tài),先來點評一下《福建省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試行)》的可嘉之處吧,那就是對競爭配置流程和規(guī)則的描述。(抱歉,又只能拿廣東省的辦法對比了)
從上表中的對比可以清晰看到,福建省辦法中對競爭配置程序有了較為詳細和可靠的描述,這點值得肯定。至少可以看出福建省是真心實意準備近期開展競爭配置工作的。對未確定投資主體的項目,由省能源規(guī)劃研究中心統(tǒng)一開展項目前期勘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謂是接近荷蘭的競爭配置模式,可以有效降低開發(fā)商前期所承擔的風險,從而降低項目的LCOE及投標電價。當然,事實上福建省并不準備按照荷蘭的這一方式走到底。在其制定的競爭配置打分機制中,電價與得分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正所謂“同一個中國,同一個八毛三”:以福建省海上風電上網(wǎng)標桿電價為基準價,電價等于基準價的得30分;上網(wǎng)電價降低2分/千瓦時及以內(nèi)的,每降低1分/千瓦時,得4分;上網(wǎng)電價降低2分/千瓦時以上,超出2分/千瓦時的部分,每降低1分/千瓦時,得0.2分。最高得分40分。這與廣東的圖形真是如出一轍:
最后是大家最關注的打分表,想必這兩天大家早已對其各種研(tu)讀(cao)了,小編也早已累覺不愛。除了在得分分配上將企業(yè)能力放在了設備先進性和技術(shù)方案之后,并將已開展前期工作作為項目競爭配置的前置條件而不作為打分項之外,基本還是貫徹了“該管不管,不該管瞎管”的地方保護主義方針。
點評:相比歐洲海上風電競價(不論是英國、德國還是荷蘭)的宗旨都是擴大競爭以降低上網(wǎng)電價、減少電價補貼;而國內(nèi)廣東和福建競爭配置辦法的配置原則都完全相反——在企業(yè)能力、設備選型等方面加大權(quán)重,限制競爭以保護本地產(chǎn)業(yè)和利益相關方;在上網(wǎng)電價上虛晃一槍,以完成任務為目標;最后得到的“中國特色”競價機制,或許還真不如標桿電價降至八毛三來得省時省力。
這次小編一反常態(tài),先來點評一下《福建省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試行)》的可嘉之處吧,那就是對競爭配置流程和規(guī)則的描述。(抱歉,又只能拿廣東省的辦法對比了)
從上表中的對比可以清晰看到,福建省辦法中對競爭配置程序有了較為詳細和可靠的描述,這點值得肯定。至少可以看出福建省是真心實意準備近期開展競爭配置工作的。對未確定投資主體的項目,由省能源規(guī)劃研究中心統(tǒng)一開展項目前期勘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謂是接近荷蘭的競爭配置模式,可以有效降低開發(fā)商前期所承擔的風險,從而降低項目的LCOE及投標電價。當然,事實上福建省并不準備按照荷蘭的這一方式走到底。在其制定的競爭配置打分機制中,電價與得分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正所謂“同一個中國,同一個八毛三”:以福建省海上風電上網(wǎng)標桿電價為基準價,電價等于基準價的得30分;上網(wǎng)電價降低2分/千瓦時及以內(nèi)的,每降低1分/千瓦時,得4分;上網(wǎng)電價降低2分/千瓦時以上,超出2分/千瓦時的部分,每降低1分/千瓦時,得0.2分。最高得分40分。這與廣東的圖形真是如出一轍:
最后是大家最關注的打分表,想必這兩天大家早已對其各種研(tu)讀(cao)了,小編也早已累覺不愛。除了在得分分配上將企業(yè)能力放在了設備先進性和技術(shù)方案之后,并將已開展前期工作作為項目競爭配置的前置條件而不作為打分項之外,基本還是貫徹了“該管不管,不該管瞎管”的地方保護主義方針。
點評:相比歐洲海上風電競價(不論是英國、德國還是荷蘭)的宗旨都是擴大競爭以降低上網(wǎng)電價、減少電價補貼;而國內(nèi)廣東和福建競爭配置辦法的配置原則都完全相反——在企業(yè)能力、設備選型等方面加大權(quán)重,限制競爭以保護本地產(chǎn)業(yè)和利益相關方;在上網(wǎng)電價上虛晃一槍,以完成任務為目標;最后得到的“中國特色”競價機制,或許還真不如標桿電價降至八毛三來得省時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