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環(huán)保局、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隊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開展2018年度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車輛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從3月6日至4月30日期間,將聯(lián)合開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年度復核工作。
從2013年起,日照市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關于對市區(qū)建筑垃圾實行處置核準和密閉化運輸?shù)耐ǜ妗贰蛾P于印發(fā)<日照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yè)和運輸車輛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一系列建筑垃圾管理“新規(guī)”,全面加強全市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工作。此次復核工作調整了復核標準,增加了在運輸車輛貨箱頂部安裝自動平推式全密閉頂蓋的要求,有關部門將對未進行年度復核的運輸單位及無《年度復核合格》標志的車輛進行查處。截至目前,日照市核準渣土運輸企業(yè)17家,227輛納入監(jiān)管的渣土車全部實現(xiàn)密閉達標。去年市區(qū)及區(qū)縣新增渣土運輸車輛也均為平推式全密閉新型渣土車。
在此基礎上,日照市還實行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制度,采取對運輸車輛進行密閉改裝、加強建筑垃圾源頭整治、建立數(shù)字化監(jiān)控平臺等多項措施,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設,建立了建筑垃圾管理長效機制,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除此之外,通過多部門聯(lián)動,日照市加大了對渣土車等運輸車輛的整治力度,杜絕渣土滴、灑、漏現(xiàn)象,確保市容市貌整潔有序。其中,去年8月份,為做好創(chuàng)城及中央環(huán)保督查工作,日照市開展夜查渣土車專項行動;去年12月份至今年1月,又開展了冬季夜查渣土車工作,有力地維護了城市環(huán)境。據(jù)統(tǒng)計,2017年全市共檢查渣土車輛7501輛次,查處564輛次。
《關于開展2018年度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車輛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開展2018年度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車輛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垃圾管理相關單位、各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
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及市住建局等6部門《關于印發(fā)〈日照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市區(qū)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3月6日起對市區(qū)核準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所屬運輸車輛進行年度復核,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復核范圍
市區(qū)核準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以下簡稱運輸單位)及其所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下簡稱車輛)。
二、年度復核時間
2018年3月6日至4月30日。
三、年度復核內容及標準
(一)運輸單位復核內容及標準
1.提交2017年度本單位工作報告。
2.運輸單位應具備固定辦公場所,相對固定的建筑垃圾運輸車停車場;具備健全完善的運輸管理制度、現(xiàn)場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運輸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合法有效。
3.現(xiàn)場查看車輛及行駛證信息;車輛駕駛員與車主簽訂的《安全文明運輸承諾書》。
(二)車輛復核內容及標準
1.車輛狀態(tài)。車輛年內無闖紅燈、涉牌涉證、一次記12分等嚴重違法行為。
2.車輛證件。查看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是否正副證齊全,年審有效。
3.車容車貌。車容車貌良好整潔,各部件沒有破損、變形或油漆脫落,車體統(tǒng)一噴涂綠色車身顏色(綠色值,R:51,G:144,B:8)。
4.車頭。車頭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指定位置懸掛車輛號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車頭前統(tǒng)一噴涂運輸單位簡稱,門徽噴涂運輸單位名稱、總質量、欄板高度等信息,噴涂字體應為宋體,字高不小于80毫米。隨車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裝置,并保證正常使用,粘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強制保險標志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識頂燈。
5.車廂。
(1)貨箱頂部安裝自動平推式全密閉頂蓋,平推式全密閉頂蓋必須與貨箱高度齊平。
(2)車廂頂蓋完整,無破損、變形,頂蓋閉合后,平推式全密閉頂蓋必須與貨廂高度齊平。兩側車廂廂板噴涂放大號及監(jiān)督電話(8899290),字體高度不小于400毫米,放大號在廂板上部,監(jiān)督電話在廂板下部,由左往右噴涂。
(3)車身不得有超過5厘米×5厘米面積的銹跡或油漆脫落及開裂;車廂底板沒有孔洞。
(4)后擋板完整、牢固、無變形,開合正常,閉合后不超過1厘米的縫隙。擋板尾鉤和液壓自動尾鉤完整、牢固、無變形,運輸建筑垃圾時保證后擋板能閉合鎖定。
(5)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尾部放大號牌應噴涂在車輛后部廂板中間位置,字體高度300毫米。
(6)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指定位置懸掛后車輛牌照。
(7)車輛兩側防護欄、后保險杠齊全牢固,反光標識符合規(guī)定,車輛廂板高度未私自加裝。
6.環(huán)保、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省、市實施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四、工作要求
(一)各運輸單位要認真組織,準備相應資料并裝訂成冊。提前對所屬車輛進行自檢、整修,特別要按照標準對密閉裝置和語音提示裝置進行全面維護,加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識頂燈,并按照通知的具體時間組織車輛集中復核。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資料的單位和整修的運輸車輛,一律不予年度復核,取消其建筑垃圾運輸資格。
(二)年度復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提出復核申請運輸單位的年度復核工作,按照時間安排,采取資料審查與現(xiàn)場審驗相結合的方式,逐車進行檢驗。年度復核結束后,將對全市運輸單位及車輛復核情況進行公示。
(三)自2018年5月1日起,市建筑垃圾管理辦公室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據(jù)各自職責開展集中檢查,對未進行年度復核的運輸單位及無《年度復核合格》標志的車輛進行查處。
從2013年起,日照市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關于對市區(qū)建筑垃圾實行處置核準和密閉化運輸?shù)耐ǜ妗贰蛾P于印發(fā)<日照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yè)和運輸車輛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一系列建筑垃圾管理“新規(guī)”,全面加強全市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工作。此次復核工作調整了復核標準,增加了在運輸車輛貨箱頂部安裝自動平推式全密閉頂蓋的要求,有關部門將對未進行年度復核的運輸單位及無《年度復核合格》標志的車輛進行查處。截至目前,日照市核準渣土運輸企業(yè)17家,227輛納入監(jiān)管的渣土車全部實現(xiàn)密閉達標。去年市區(qū)及區(qū)縣新增渣土運輸車輛也均為平推式全密閉新型渣土車。
在此基礎上,日照市還實行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制度,采取對運輸車輛進行密閉改裝、加強建筑垃圾源頭整治、建立數(shù)字化監(jiān)控平臺等多項措施,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設,建立了建筑垃圾管理長效機制,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除此之外,通過多部門聯(lián)動,日照市加大了對渣土車等運輸車輛的整治力度,杜絕渣土滴、灑、漏現(xiàn)象,確保市容市貌整潔有序。其中,去年8月份,為做好創(chuàng)城及中央環(huán)保督查工作,日照市開展夜查渣土車專項行動;去年12月份至今年1月,又開展了冬季夜查渣土車工作,有力地維護了城市環(huán)境。據(jù)統(tǒng)計,2017年全市共檢查渣土車輛7501輛次,查處564輛次。
《關于開展2018年度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車輛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開展2018年度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車輛年度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垃圾管理相關單位、各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
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及市住建局等6部門《關于印發(fā)〈日照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市區(qū)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3月6日起對市區(qū)核準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所屬運輸車輛進行年度復核,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復核范圍
市區(qū)核準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以下簡稱運輸單位)及其所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下簡稱車輛)。
二、年度復核時間
2018年3月6日至4月30日。
三、年度復核內容及標準
(一)運輸單位復核內容及標準
1.提交2017年度本單位工作報告。
2.運輸單位應具備固定辦公場所,相對固定的建筑垃圾運輸車停車場;具備健全完善的運輸管理制度、現(xiàn)場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運輸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合法有效。
3.現(xiàn)場查看車輛及行駛證信息;車輛駕駛員與車主簽訂的《安全文明運輸承諾書》。
(二)車輛復核內容及標準
1.車輛狀態(tài)。車輛年內無闖紅燈、涉牌涉證、一次記12分等嚴重違法行為。
2.車輛證件。查看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是否正副證齊全,年審有效。
3.車容車貌。車容車貌良好整潔,各部件沒有破損、變形或油漆脫落,車體統(tǒng)一噴涂綠色車身顏色(綠色值,R:51,G:144,B:8)。
4.車頭。車頭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指定位置懸掛車輛號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車頭前統(tǒng)一噴涂運輸單位簡稱,門徽噴涂運輸單位名稱、總質量、欄板高度等信息,噴涂字體應為宋體,字高不小于80毫米。隨車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裝置,并保證正常使用,粘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強制保險標志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識頂燈。
5.車廂。
(1)貨箱頂部安裝自動平推式全密閉頂蓋,平推式全密閉頂蓋必須與貨箱高度齊平。
(2)車廂頂蓋完整,無破損、變形,頂蓋閉合后,平推式全密閉頂蓋必須與貨廂高度齊平。兩側車廂廂板噴涂放大號及監(jiān)督電話(8899290),字體高度不小于400毫米,放大號在廂板上部,監(jiān)督電話在廂板下部,由左往右噴涂。
(3)車身不得有超過5厘米×5厘米面積的銹跡或油漆脫落及開裂;車廂底板沒有孔洞。
(4)后擋板完整、牢固、無變形,開合正常,閉合后不超過1厘米的縫隙。擋板尾鉤和液壓自動尾鉤完整、牢固、無變形,運輸建筑垃圾時保證后擋板能閉合鎖定。
(5)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尾部放大號牌應噴涂在車輛后部廂板中間位置,字體高度300毫米。
(6)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指定位置懸掛后車輛牌照。
(7)車輛兩側防護欄、后保險杠齊全牢固,反光標識符合規(guī)定,車輛廂板高度未私自加裝。
6.環(huán)保、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省、市實施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四、工作要求
(一)各運輸單位要認真組織,準備相應資料并裝訂成冊。提前對所屬車輛進行自檢、整修,特別要按照標準對密閉裝置和語音提示裝置進行全面維護,加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識頂燈,并按照通知的具體時間組織車輛集中復核。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資料的單位和整修的運輸車輛,一律不予年度復核,取消其建筑垃圾運輸資格。
(二)年度復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提出復核申請運輸單位的年度復核工作,按照時間安排,采取資料審查與現(xiàn)場審驗相結合的方式,逐車進行檢驗。年度復核結束后,將對全市運輸單位及車輛復核情況進行公示。
(三)自2018年5月1日起,市建筑垃圾管理辦公室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據(jù)各自職責開展集中檢查,對未進行年度復核的運輸單位及無《年度復核合格》標志的車輛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