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如何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zhàn)成為了代表委員關注的話題。
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集綠色扶貧、造血扶貧、產業(yè)扶貧為一體的高效精準扶貧模式,光伏扶貧不僅讓貧困戶年年有經濟來源,還能解決未來10年、20年甚至更長時期的經濟發(fā)展問題,真正走出了一條產業(yè)扶貧、生態(tài)發(fā)展扶貧和清潔能源建設扶貧的嶄新之路。”
事實上,國家也在大力支持光伏扶貧工作。國家能源局日前發(fā)出的《2018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實施“十三五”光伏扶貧計劃,加強光伏扶貧項目管理,保障光伏扶貧工作穩(wěn)妥有序開展。年內計劃下達農網改造升級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120億元;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guī)模約1500萬千瓦,惠及約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
記者了解到,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早在2016年和2017年就集中下達了兩批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指標。通過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今年下發(fā)的指標有大幅增加。在扶貧規(guī)模上,從2016年的2GW到2017年的4GW,再到2018年的15GW,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guī)模幾乎呈指數(shù)級增加。在幫扶貧困戶數(shù)上,從2016年的43萬戶、2017年71萬戶到2018年的200萬戶,也在成倍增加。
“作為我國重要的扶貧模式,光伏扶貧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劉漢元說,自2015年在全國8省48縣啟動試點以來,光伏扶貧目前已擴大到全國16省471個國家級貧困縣,累計裝機規(guī)模近700萬千瓦,成為了產業(yè)脫貧的最有效途徑。通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已為全國150萬農戶提供了精準扶貧服務,每年為每戶增收3000元以上,相當于每年提供了45億元的扶貧資金,成為各地精準扶貧的重要措施。
同樣關注光伏扶貧的全國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陳康平在其加大光伏扶貧的議案中建議,高度重視光伏扶貧工作,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更大力度的支持,盡快將已投運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納入到新能源補貼目錄中,使光伏扶貧產業(yè)盡早產生扶貧收益,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助力攻堅脫貧。
雖然光伏扶貧成效顯著,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需要解決。劉漢元說,當前我國光伏扶貧項目較為零星、分散,導致實施過程中成本居高不下、運維管理相對困難。同時,光伏扶貧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前端建設而輕后期運維,甚至是運維缺位的問題。再加上光伏電站運維市場本身也存在行業(yè)標準缺失、準入門檻模糊、人員資質參差不齊、低價競爭等諸多問題,扶貧電站的后期運維不容樂觀。長此以往,發(fā)電收益將無法保證,扶貧效果必將大打折扣。
針對上述問題,劉漢元建議,大力發(fā)展適度集中化、規(guī)模化的村級扶貧電站;加強對光伏扶貧項目建設質量的把控,強化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的運維管理,保障貧困戶收益;加強對光伏扶貧的金融支持力度,及時到位政府應承擔的項目建設資金。
此外,“確保光伏扶貧電站的純公益性質,不建議企業(yè)和政府合股持有光伏扶貧電站,把國家扶貧產業(yè)政策變相成為企業(yè)獲利政策;建議政府按照公益工程BT模式吸引企業(yè)參與項目建設、運維。”陳康平說。
陳康平建議,統(tǒng)籌做好光伏扶貧電站與接入電網工程規(guī)劃,協(xié)同開展項目選址、同步開展項目前期,使選擇的站址滿足接入條件、建設的電站能夠全額消納,有利于縮短扶貧電站建設投運周期、提高電站開發(fā)利用效率。因地制宜,突出效益和安全性,由各地自行決定光伏扶貧電站規(guī)模和建設方式。
陳康平還建議,對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下達后新增的光伏扶貧接入電網項目,采取向能源主管部門備案的方式,調整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計劃,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早建設、早投運、早見效。參照國家光伏項目領跑者計劃實施辦法對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yè)資格把關,保證光伏扶貧電站質量安全和投資收益。政府結合貧困戶整體搬遷項目,對集中安置的新建農居統(tǒng)一配套規(guī)劃建設屋頂光伏扶貧電站。
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集綠色扶貧、造血扶貧、產業(yè)扶貧為一體的高效精準扶貧模式,光伏扶貧不僅讓貧困戶年年有經濟來源,還能解決未來10年、20年甚至更長時期的經濟發(fā)展問題,真正走出了一條產業(yè)扶貧、生態(tài)發(fā)展扶貧和清潔能源建設扶貧的嶄新之路。”
事實上,國家也在大力支持光伏扶貧工作。國家能源局日前發(fā)出的《2018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實施“十三五”光伏扶貧計劃,加強光伏扶貧項目管理,保障光伏扶貧工作穩(wěn)妥有序開展。年內計劃下達農網改造升級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120億元;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guī)模約1500萬千瓦,惠及約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
記者了解到,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早在2016年和2017年就集中下達了兩批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指標。通過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今年下發(fā)的指標有大幅增加。在扶貧規(guī)模上,從2016年的2GW到2017年的4GW,再到2018年的15GW,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guī)模幾乎呈指數(shù)級增加。在幫扶貧困戶數(shù)上,從2016年的43萬戶、2017年71萬戶到2018年的200萬戶,也在成倍增加。
“作為我國重要的扶貧模式,光伏扶貧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劉漢元說,自2015年在全國8省48縣啟動試點以來,光伏扶貧目前已擴大到全國16省471個國家級貧困縣,累計裝機規(guī)模近700萬千瓦,成為了產業(yè)脫貧的最有效途徑。通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已為全國150萬農戶提供了精準扶貧服務,每年為每戶增收3000元以上,相當于每年提供了45億元的扶貧資金,成為各地精準扶貧的重要措施。
同樣關注光伏扶貧的全國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陳康平在其加大光伏扶貧的議案中建議,高度重視光伏扶貧工作,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更大力度的支持,盡快將已投運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納入到新能源補貼目錄中,使光伏扶貧產業(yè)盡早產生扶貧收益,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助力攻堅脫貧。
雖然光伏扶貧成效顯著,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需要解決。劉漢元說,當前我國光伏扶貧項目較為零星、分散,導致實施過程中成本居高不下、運維管理相對困難。同時,光伏扶貧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前端建設而輕后期運維,甚至是運維缺位的問題。再加上光伏電站運維市場本身也存在行業(yè)標準缺失、準入門檻模糊、人員資質參差不齊、低價競爭等諸多問題,扶貧電站的后期運維不容樂觀。長此以往,發(fā)電收益將無法保證,扶貧效果必將大打折扣。
針對上述問題,劉漢元建議,大力發(fā)展適度集中化、規(guī)模化的村級扶貧電站;加強對光伏扶貧項目建設質量的把控,強化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的運維管理,保障貧困戶收益;加強對光伏扶貧的金融支持力度,及時到位政府應承擔的項目建設資金。
此外,“確保光伏扶貧電站的純公益性質,不建議企業(yè)和政府合股持有光伏扶貧電站,把國家扶貧產業(yè)政策變相成為企業(yè)獲利政策;建議政府按照公益工程BT模式吸引企業(yè)參與項目建設、運維。”陳康平說。
陳康平建議,統(tǒng)籌做好光伏扶貧電站與接入電網工程規(guī)劃,協(xié)同開展項目選址、同步開展項目前期,使選擇的站址滿足接入條件、建設的電站能夠全額消納,有利于縮短扶貧電站建設投運周期、提高電站開發(fā)利用效率。因地制宜,突出效益和安全性,由各地自行決定光伏扶貧電站規(guī)模和建設方式。
陳康平還建議,對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下達后新增的光伏扶貧接入電網項目,采取向能源主管部門備案的方式,調整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計劃,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早建設、早投運、早見效。參照國家光伏項目領跑者計劃實施辦法對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yè)資格把關,保證光伏扶貧電站質量安全和投資收益。政府結合貧困戶整體搬遷項目,對集中安置的新建農居統(tǒng)一配套規(guī)劃建設屋頂光伏扶貧電站。